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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征服——美国堕胎运动主角马孔薇的转变

时间:2010-08-26  来源:辅神生命伦理研究中心  作者:萧慧瑛  
辅仁大学神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 研究助理 萧慧瑛

 

1995年8月在德州达拉斯一个家庭福音聚会中,涌进了大量的媒体记者,争相报导一位曾经是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罗伊对韦德”(Roe v. Wade)诉讼案的女主角——马孔薇女士(Norma McCorvey)。此时,她即将领受生命重生的洗礼,正式与“维护选择权”(pro-choice)之堕胎集团决裂,转而投身“维护生命权”(pro-life)反对堕胎的阵营。为她施洗的是反堕胎阵营“抢救行动”组织(Operation Rescue)全国总指挥——班能牧师(Flip Benham)。

在此之前,嘴巴一点都不饶人的马孔薇女士,还称班能牧师为“毒液”(Venom)!对于冲着她来,又拿着反堕胎标语的游行人士,她会直接了当地、不屑地在她们脸上吐口水!而班能牧师则毫不保留地回她说:“马女士,妳要为三千五百万个无辜死亡的胎儿负责!”这两个原本水火不容的对立阵营却演出了——支持堕胎阵营的大将─马孔薇女士─阵前倒戈的戏码,领受了反对堕胎阵营的洗礼。最特别的是,消息走漏的很快,美国广播公司(ABC)还现场转播大肆报导。这个转变给了支持堕胎的阵营极大地难堪。

1972年,美国长春藤联盟(Ivy League)的“新女性主义”(Feminism)运动者Sara Weddington和 Linda Coffee,她们崇尚解放与前卫,积极地推动妇女拥有对自己的身体与情欲的绝对权利!为了挑战当时德州的反堕胎法,她们积极地物色一位希望堕胎的母亲作为诉讼原告,正好找到正在怀孕中想堕胎的马孔薇女士。马女士被她们当作手中的一只棋子,她们只不过需要一个签名画押的原告。当时,德州高等法院的法官本着预定的立场,牵强附会前卫的解放与平权观念,牵强地引用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及与妇女“隐私权”的法条,宣判堕胎为一项符合妇女隐私的选择权利。当时,这个牵强的宣判令全美国群情哗然,该案至今仍争议不断。这件高等法院的判例为新女性主义解放运动者带来了空前的胜利!当马孔薇签字画押,完成了这项诉讼的法定程序之后,这些趾高气昂的新女性主义运动者便弃她如敝屣。

马孔薇女士于80年代出版“我是罗伊:我的一生-罗伊对韦德─选择的自由”(I am Roe: My Life, Roe v. Wade and Freedom of Choice)一书,介绍了自己出身于一个破碎的家庭。从小父母离异,进过矫治学校,青少年时遭受过性伤害。16岁结婚,婚后常常受到丈夫殴打。后来,她自己也开始了酗酒,服用迷幻药,且有双性恋的性关系。她的生命与堕胎几乎牵连在一起,按她的话说:“堕胎几乎成为我为此而生活的议题。我生活、吃饭、呼吸与思想都与堕胎有关。” 虽然如此,她自己却从没有堕过胎。“罗伊对韦德”的案子所牵涉的是她第三个孩子。她的第一个孩子交给罗伊的母亲抚养﹔第二个孩子是由孩子的父亲抚养,而且她也同意永远不去看孩子,她原来是靠打些零工维生,包括调酒师、游乐场员工﹔第三胎怀孕却造成举国哗然的诉讼案“罗伊对韦德”(参后注)。但是因为“罗伊对韦德”的案子,使得她成为媒体与政治上的宠儿,也轻易地让她在堕胎诊所中任职。直到90年代马女士受洗后,她经历到灵性重生后的纯美与真正的自由。她的第二本着作“被爱征服”(Won by Love ) 清楚陈述了这个奇妙的转变。

在一个巧合中,反堕胎“抢救行动”组织(Operation Rescue)搬到马女士工作的堕胎诊所的隔壁。因为马女士常需要出到诊所外来抽根烟,班能牧师便得着了机会与她搭讪起来。当马女士挑衅地质问班能牧师说:“少来了!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是一个大罪人呢!”班能牧师却诚恳地回答:“我是一个大罪人!是一个被神拯救的大罪人!”这话就瓦解了她的敌意。人性的软弱与耶稣基督神性交会的卑微、温暖与接纳碰触了她,直接震憾了她的心头久久不能止息!从此,她与“抢救行动”组织开始了一个友谊的关系。

“抢救行动”组织中志工容达(Ronda)和她那七岁大的女儿埃米莉(Emily)以童稚纯真的爱,敲开了她内心沉封已久的母性爱。马女士意识到孩子对她完全毫无保留的爱与接纳。每周前往堕胎诊所工作前,她开始迫不及待地渴望见到容达与她的女儿埃米莉,思念孩子投向她的全然拥抱!然而,她也开始在孩子面前辛苦地躲藏在堕胎诊所门后,不宜为孩子知道的黑暗世界里。这个窘境在她内心里不断地侵蚀与动摇她那原本对堕胎习以为常的心态。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她尝试让埃米莉了解她是一个喜欢小孩子并且不会伤害孩子的人。但是孩子百般不解地问:,“可是,妳为什么让她/他们在诊所里杀害小婴儿呢?”的确,这是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马女士因而陷入了良知与罪恶的挣扎。

许多次埃米莉邀请马女士与她们全家一起上教堂,但都被她拒绝了。有一天她终于答应了与她们一起上教堂。脾气倔强的她说:“我可不同意人突然需要神才去上教堂!”她之表达所以答应上教堂,完全是出于她觉得很烦!她不想每一次跟埃米莉说:“不!我不去教堂。”

那天,牧师以约翰福音第3章第16节的经文呼召在场的人说:“我们当中有没有弟兄姊妹厌恶继续生活在罪恶中?”很奇妙地,一股暖流倾流而下,催迫着她举起手。是啊!她知道她怎么能说:“不”呢!多年来,她早已厌恶那生活在罪恶中的日子!她确信她再也不要过那样的生活了!她还特别睁开眼睛看看:“嗯!很好!我的手确实举在那儿!”当她被呼召走到牧师跟前,在牧师的眼中,她看见了耶稣!没错!是耶稣!再也按捺不住了。对于过去那和她生命纠结在一起的堕胎与罪恶,这个影响美国堕胎全面合法化法案的女子,独自承担了过多的重担。她万分愧疚!她不停地向主哭诉说:“我愿意停止在这个世界上所做过的一切恶事。我真的很抱歉!噢,主,我真的很抱歉!我愿意为停止堕胎作一切努力!我希望再也不要有堕胎!”

不知道向主说了多久。终于,在恩典中,她意识到罪恶的重担从她的肩头卸下,从她的心里得到释放。在她心里涌起一个属天的微笑─温柔和喜悦。她的心飘了起来,几乎是浮在一个温暖的爱的海洋上。她被神的爱征服了!

从此,马女士成为一个百分之百投身于反对堕胎阵营的斗士。她再也不支持堕胎!她建立起一个“不再是罗伊”(Roe No More) 的反堕胎服事机构,陪伴与辅导曾经堕过胎的妇女。她四处宣讲与见证,从事“维护生命”的事工。在今年2003年初,也就是距离1973年通过堕胎全面合法化的30周年中,她号召集结了全美“维护生命”反对堕胎的团体,发起了“终止罗伊对韦德案”之为期一年的全国禁食祷告。她非常清楚,在堕胎诊所中以“完整扩张及抽取术”(Intact Dilation and Extraction)肢解胎儿的残忍。此外,最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是针对中期、晚期(大约四个月到九个月大的胎儿)的堕胎,牵涉到假藉先进生物科技研究的美名,搜集遭到堕胎胎儿的各项器官,特别是收集脑的作法。在这个时期的作法通常希望抽出来的胎儿仍然是活的。胎儿越成熟越大,"可资使用"的器官也就越多。对于胎儿的脑,医生会用剪刀剪开胎儿的后颈,抽出脑浆。马女士明白纵然知道这些残忍至极的手法,新女性主义运动者仍然视堕胎为妇女的“神圣自主权利”!

在她自作的一首诗中,表达了她恳切的祷告,盼望堕胎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我知道这些是儿童游玩的地方,

但是我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欢笑。

因为我,这些地方竟成为荒场。

主啊!我但愿天家有个完美的游乐场,

那里有天使保护他们,

使得他们快乐又安全。

我为那撕碎的幼小生命忧伤,

求您把他们修复完整。

我会乐意地献上自己的身体,作为修补的材料

……

因着我所作的,在您的面光中,我将永以为羞耻。

:罗伊对韦德(Roe v. Wade)案简介

罗伊(Roe)就是马孔薇女士(Norma McCorvey)的昵名,韦德(Wade)是德州达拉斯区检察官的名字。当罗伊(马孔薇女士)怀了孕,她当时未婚又贫穷,且生活及工作都很混乱,想到未来将要面对的种种困难,毅然决定要堕胎。但是当时她所居住的德州法律严格规定,除非是为了抢救怀孕母亲的生命,堕胎是犯法的行为。虽然有人劝她到法律比较松的加州去堕胎,但后来却因为经费窘困而作罢。

她想着,干脆等孩子生出来再给人领养算了。此时,原就准备挑战德州堕胎法律的新妇女解放运动人士陆续遇见她,想藉她这个令人同情的处境成为原告申诉,挑战德州的法院……。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之后,罗伊竟然胜诉。法院检察官不服,又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德州的堕胎法律违反了宪法精神。

这个案子就是直到如今常在各种文献上所提到有名的“罗伊对韦德(Roe v. Wade)案”,伦理与法律学者称该案为堕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此引发了社会及政治上的堕胎辩论,甚至牵连到美国的总统选举。如今,这个“邪恶里程碑”的主角发生了改变,彻头彻底的悔改了,甚至还成立了反对堕胎的组织。是甚么力量改变了她?当初他怎么会站出来支持堕胎?真相如何?您可以上她的网站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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