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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单亲母亲起诉公安局案达成和解

时间:2014-08-07  来源:RFA  作者:  

中国广东东莞的一位单亲母亲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当地公安局因为她的孩子没有计划生育证明,而不给他上户口违反了国家规定,将户口登记与计生证捆绑。双方近日在法庭调解下达成和解,公安局同意阿英无须提交计生证就为她的儿子落户,阿英撤回起诉。有评论人士指出,目前,在中国各地,当局将户口登记与计划生育捆绑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广州的《南方都市报》日前报道,阿英为东莞户籍,2007年她遇到了一名到东莞出差的新加坡籍男子,并与其交往。几个月后,男友回国,阿英发现自己怀孕。2008年11月,阿英生下儿子小凯。今年5月,为了孩子能上学,阿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孩子的出生证,前往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给儿子申报户口。分局民警给她一张清单,要求她准备好上面所列的13种证件后再来进行申报,其中包括:结婚证、孩子生父的身份证、计生证、房产证等等。

阿英是未婚单身母亲,没有结婚证、孩子生父的身份证、和计划生育证。她查阅了广东省及东莞市相关条例,发现这些条例都没有规定登记户口须提供计生证明。阿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公安局不给她儿子上户口行政违法。

广州民间公益机构平机中心8月7号发布的消息说,近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阿英与东城公安分局达成协议。东城公安分局同意阿英无须提供计生证即可为儿子小凯办理户籍登记,阿英已于8月7号正式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关注本案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星期四晚间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按照中国法律,户口登记本来不该被加上计生等限制。

“严格意义上来说,《户口登记条例》它是一个登记制的,它不是一个行政许可性质的法律。除了准生证,其实有很多其他登记户口的限制,按照条例都是不合法的。但是现实中因为超生而不能上户口的大有人在。”

中国计生委、公安部早在1988年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任何地方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法规"。今年7月10号,中国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任何公民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禁止各地将入户与超生处罚和结扎挂勾。今年7月15号,中国公安部还公布了公安部和各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的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不过,阿英的代理律师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李珺律师星期四向本台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很多地方仍存在落户跟计生捆绑的问题。

“仍有很多地方,没有新动作,维持着原来的态度,户口跟计生捆绑的利益驱动,可能是原因之一。”

对于东莞东城公安局愿意跟阿英达成调解协议,李珺律师分析说:

“诉讼可能也是行政部门业绩考核的一项指标,可能会影响公安局的形象、公信力,影响公安局今后的工作,所以公安局可能不愿意做出变动,但愿意与阿英和解。”

关注本案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认为,虽然阿英的儿子能登记户口了,但广东的公安机关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可能不会主动改变将户籍登记与计划生育捆绑的土政策。

“现在警察跟阿英达成的协议是一个个案。警方不愿意出具任何书面的东西承认自己的做法是违法的。未来广东省、东莞市不会直接因为这个案件而宣布取消了现在的土政策。”

程渊希望,阿英的案例能激励更多公民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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